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各处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稳定形势任务要求,为确保线上教学有序开展,学校研究决定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日至6日,共3天。放假期间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一、本科生1.放假期间停课;2.原安排在4月4日(清明节)的课程不需要补课;3.原安排在4月5日(周日)、6日(周一)的课程需要补课,由任课教师与学生沟通后确定上课时间,报学生单位和开课单位备案。二、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1.放假期间停课;2.原安排在4月4日(周六)的课程不需要补课,由教师调整教学进度完成;3.原安排在4月5日(周日)、6日(周一)的课程需要补课,由任课教师与研究生沟通后确定上课时间,报教学单位及研究生院备案。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与全日制一起上课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安排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月4日(周六)、4月5日(周日)正常上课。请各单位按要求开展在线教学工作,师生尽量减少外出,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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