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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4158。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第十条 男女生比例不限。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招生体检标准遵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住宿费:各专业住宿费均为800元/年/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南大街汇丰西路18号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楼一楼。
招生咨询电话: 0311-85349858 83818098 85933950
Q Q咨询:2857380170 1729876356 1418342091 2689746817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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