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规模总计划,依据历年我校在各省市招生录取生源情况及当年各省市生源分布情况,最终以各省市核准的计划数执行本年度招生计划。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录取规则
1、上海市对高职高专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填报,在全市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市教委和考试院规定的比例投档。依据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不满,再考虑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此类推,录满为止。总分相同情况下,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外省市)
2、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市,对进档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未录满则进行第二志愿录取,依此类推。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史类则按外语、语文、数学顺序;理工类则按数学、外语、语文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
4、其它录取规则以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对外公布为准。
(一)语言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三)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影视动画三个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五)计算机信息管理(中美合作大数据分析方向)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2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十二、联系电话 021-68020551、021-68021818、021-68020632、021-68020939(传真)
十四、网址 http://www.sicfl.edu.cn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2、所有新生一律住读。
3、2017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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