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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校 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南路99号 邮编:321013

一、学校概况

二、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二)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之间。其中在浙江省平行志愿提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00%。

(四)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其他专业不限。

(六)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1、新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所有专业志愿均未录取者,再根据计划缺额情况,从高分到低分处理服从专业调剂考生。

五、学费标准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联系部门: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公室

4、学校网址:http://www.shufe-zj.edu.cn/

七、其 他: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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