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主页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浙江省招生代码:0186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一、学校概况

  二、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

  四、录取规则

  (二)英语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外语语种限招英语。

  (四)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1、专业录取原则:学校采取“3、2、0、0、0”的级差录取原则。即: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3分,第2、3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3、4、5、6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则减去3分参与第二专业志愿排序,依次类推。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3、学校认同并执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新生入校后必须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新生学费标准按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执行。所有专业收费标准均为16000元/生年。

  1、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光东路456号 邮编:321019

  3、联系电话:0579—82580069 传真:0579—82580100

  七、其他:本章程由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负责解释。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