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校区:延长校区 校址:延长路149号 邮政编码:200072
三、层次
四、办学类型
五、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其余专业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上海大学各专业的专业限制以“全国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为准。详见《上海大学2008年招生简章》。
1.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多元测评,择优录取考生。
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日语专业要求上海市外语统一口试成绩B级(含B,不含B-)以上,高考外语单科笔试成绩不低于115分。
3.中外合作办学的中欧工程学院要求高考总分(四门加综合)成绩超过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30分以上(根据当年上线考生实际情况可能会作适当调整)。
5.在沪艺术类招生录取按《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生报考指南中上海大学2008年艺术类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录取原则录取。报考美术类本科的考生,市统考成绩不低于300分(含300分),建筑系除外。附件1《上海大学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招生章程(上海)》。
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上海大学
修业期满、考试合格,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
66134148、66133280
66132857
http://www.shu.edu.cn
学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我校,特对新生设立优秀学生入学奖。学生入学第二年起,奖学金将根据《上海大学学生手册》规定的奖学金评审条例进行评审。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
上海大学2008年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上海大学党委直接领导下进行。为加强对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学校设有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与此同时,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特成立了上海大学2008年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在校招毕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校纪委、校监察处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的领导,并将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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