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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大学春季招生章程

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春季招生 )

一、学校全称上海大学二、就读校址嘉定校区:上海市嘉定区城中路20号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四、办学类型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1.考生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本市划定的本科报考资格线。

3.预录取原则:报考上海大学并达到上述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大学组织的面试。上海大学将按照考生考试科目总成绩(总成绩=统一文化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及考生专业志愿确定预录取名单,专业之间无级差。如总成绩相同,上海大学按数学成绩预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再看语文成绩)。上海大学公示预录取名单,预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海大学确认并领取预录取通知书,逾期视为放弃录取。

5.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所规定的2015年春季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学校将根据上海市教委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 [沪教委财(2005)34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 [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考试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66134148 (电话线路正在维修中,请暂时拔打66135259咨询)(咨询电话将于11月21日开通,工作日8:30-11:00;13:00-16:00,双休日、节假日无人接听)十三、投诉监督电话66132857十四、学校网址http://www.shu.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对于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采取贷学金、勤工助学等多项措施给予帮助,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新生如存在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贷款。学校将按银行有关规定,帮助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十六、其他须知

2.上海大学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与面试资格线一同公布,请关注网站

4.监督约束机制:上海大学2015年春季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检查。

  上海大学2015年春季招生计划表

招生专业学制(年)计划(人)考试科目分数计算方法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420统一文化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以及上海大学面试总成绩(满分600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0分)+ 上海大学面试成绩(满分200分)
工商管理(中外合作办学)42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中外合作办学)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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