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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国标代码:13983

  普通文、理及艺术类专业招生代号:1833;

  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招生代号:1876。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50600000311号

  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苏教发广字(2015)第A002-2号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学制4年;学习年限3—8年。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有关文件及通知精神收费。

  2.书籍、讲义等代办费按实收取。

  八、退费办法

  九、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2.我院在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参见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2015年《江苏招生考试报》。

  十、报考条件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3. 高考外语语种及要求

  4.江苏省考生报考我院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

  普通本科第三批:除人力资源管理(空乘)专业及电气类(中外合作办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CC外,其它专业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不低于1B1C,四门必修测试科目等级均不低于C,技术科目合格。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 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规则:普通类专业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十二、预留计划及使用说明

  十三、入学复查

  十四、证书类别:本科学历证书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符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士学位。

  金融学(教改实验班),是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与美方大学共同合作设立的,作为《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的子项目,已通过省教育厅批准备案。新生第一学年在我院学习,课程由我院教师和美方合作大学教师共同承担,专业课程实施中英文双语教学;第二、三学年学生将赴美进入121项目美方合作大学学习,第四学年返回我院学习;第二、三年因故不赴美方大学学习者,在我院金融学专业继续学习,并按照我院金融学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授予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符合美方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同时可授予美方大学学士学位。

  联系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招生网址:http://zs.sdwz.cn

  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微信账号:sdwzzs

  监督电话:0512-66576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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