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 高考招生 >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09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及校址

  校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艺术设计 75  法 学 60  广告学 65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55

  信息工程 50  英 语 60  金融学 60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60

  市场营销 65  档案学 65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60  服装设计与工程 45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45  机械电子工程 60  测控技术与仪器 50  应用心理学 60

  轨道交通控制工程) 50  通信工程(城市轨道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 50  信息资源管理 60 热能与动力工程 55 应用化学 55

  2、“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一批,其它专业为普通类本科第三批。

  五、体检要求:

  六、录取规则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4、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6、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考试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以上。

  1. 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每学年4000元,学分学费为每学分240元。学生按时足量正常修完并获得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最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后,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收费标准(13000元×4年)。

  八、证书种类及颁发办法:

  九、联系方式

  咨询地点: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招生办公室(7月4日前)

  学院网址:http://www.sdwz.cn

  十、其他须知:

  (1)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

  (3)学生自行退学、转学、出国等终止学业的,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内的退还2/3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费。

  2、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09年江苏省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