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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邮政编码:528333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批次: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面向省内非顺德区户籍考生招生),第三批专科B类(面向顺德区户籍考生招生),高职(3+证书)类(面向顺德区户籍考生招生)。其他省份录取批次根据各省文件要求而定,详见各生源省份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酒店管理专业与广东财经大学酒店管理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财经大学酒店管理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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