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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院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东路;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十条 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一条 专业调剂:未进入所填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调剂专业时原则上注重考生原专业志愿与调剂专业的相近性和兼顾专业相关单科成绩。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但在录取前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作专业调剂处理。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及相关科目的要求:

  本校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投档时考生的文化课程及术科分的权重计算比例按各招生生源省份要求执行。广东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50%和术科成绩的5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广东省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七条 退档原则:没有填报我校志愿者;体检不合格者;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专业要求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所报专业已满,未达到其他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本人书面申请放弃录取者;经电话征求意见,考生或考生家长答复不读者可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1.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工业分析与检测、应用化工技术、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工业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园林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色弱者。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者。

  3.因用人单位对考生身高有要求,请男生身高165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旅游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酒店管理(财务管理)、酒店管理(顺峰财务管理)、酒店管理(顺峰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邹伟餐饮管理)、酒店管理(酒店工程管理)、酒店管理(顺峰酒店工程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顺峰公共营养)专业;请男生身高168CM以下,女生身高158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酒店管理(国际酒店管理)、酒店管理(顺峰酒店管理)专业;请男生身高163CM以下,女生身高155CM以下的考生慎重报考文秘专业。

  第七章 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文史类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年5500元;艺术设计类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国际合作办学专业每生每年130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三条 国家相关奖助学项目: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每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在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3.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标准: 1000-3000元/人。4.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最高每人6000元/年。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奖励5000元/人,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奖励2000元/人。

  社会企业奖助学项目:分别有"顺德慈善助学金"、"阿波罗助学金"、"李佘少鸿优秀贫困生奖学金"、"人保财险新生助学金"、"温暖助学金"、"洲际酒店集团英才培养学院奖学金"、"盈峰励志奖学金"。

  第三十四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联系人:黄炳坤  监督电话:0757-22323776  传真号码:0757-22323776  电子邮箱:sdptben@163.com

  咨询电话:0757-22327131/22323732  传真号码:0757-22327132  电子邮箱:sdptzs@126.com  学校网址: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3363.cn  招生网址:http://218.13.33.164/48m/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于2011年4月12日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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