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全称: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89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类型:国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专科(高职)层次
★地理环境
1120亩,规划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总预算投资4.4亿元。建有高标准教学楼、实习实训楼、图书信息楼、体育场、学生公寓、餐厅等。校园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幽雅,文化气氛浓郁,是莘莘学子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理想园地。
学院装配高标准实验室、实训室100多个,电子阅览室、多媒体教室20多个,先后建成了数控机床、综合机械加工、电工电子与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汽车维修等实训中心,建有实习工厂和汽车驾驶学校,其中机械数控、电气电子、汽车工程实训设备超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级实习基地标准,实验实训设备总值5061万元,实验实训课的课程开出率和实现率达到100%。
我院现有教职工871人,具有高级职称的229人,中级职称229人,研究生学历毕业及在读的198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8%。有一支总体素质好、结构合理、专业理论水平高、实训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学院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形成了“团结、勤奋、务实、创新”的优良校风,“教书育人、敬业奉献、为人师表、与时俱进 ”的优良教风,“勤奋学习、诚实守信、遵纪明德、勇于创新 ”的优良学风。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德州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 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八条 学院严格按山东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收费。
住 宿 费:6人间 800元/年人
第十九条 退学学生的学费问题,遵照鲁政发[2000]68号文规定执行。凡学生因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所收学费、住宿费:
(2)学习时间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对家庭特别困难的考生,学院根据考生个人申请,经考察核实后,按国家规定可给予助学金或学费减、免、一次性困难补助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帮困政策,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救助奖励。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689号(德州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电话:0534—2557117 2557176 2557118 2557116
网 址:http://www.dzvtc.cn
第二十四条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德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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