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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艺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艺术学院本、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艺术学院 学校代码10458

  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91号 邮政编码:250014(文东校区)

  第六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本科院校;公办普通高校。

  第八条 办学条件:学校现有文东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75493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70090平方米。学校教学场所充裕,配套设施齐全,固定资产总值29213.7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436.89万元;图书馆中央库纸质图书藏书总量为91.37万册,电子图书445万册。

  第九条 办学特色与成就: 学校设有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戏剧影视学院、音乐教育学院、设计学院、艺术管理学院、舞蹈学院、戏曲学院、传媒学院、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艺术交流学院、公共课教学部13个教学单位。

  学校具有艺术学门类下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成为“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教育试点单位和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单位。

  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我校已成为一所学科专业全、办学层次高、文化底蕴深厚、办学条件优越、在山东艺术教育与人才培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的艺术院校,是山东省唯一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我校现为山东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文化创意及产业人才“金种子”孵化器建设单位、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化部共建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校成立专门的纪检监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山东艺术学院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1、山东省内考生报考条件:

  (2)绘画、中国画、雕塑、美术学(师范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线上30分方可报考。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美术学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戏曲文化传播)、戏剧学本科专业的考生,2018年山东省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除公共事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两个专业外,我校其他所有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

  第十七条 我校省内、省外表演专业及省内音乐学(师范类)、舞蹈表演专业有男女比例要求,录取时按男、女生计划数分别排序录取;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人物形象设计专科专业只招收女生。

  第十九条 省内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化妆美容设计方向)(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摄影、艺术设计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文化成绩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条 省内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2、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2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学(音乐治疗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6、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电子音乐作曲与制作方向)、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下20分,在此基础上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一条 省内按文化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第二十二条 省内专科专业在录取时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8年有关规定执行。

  2、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中外合作)、人物形象设计(中外合作)专科专业认同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录取时依据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关联投档的办法,按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二十三条 省外以文化成绩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2、动画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计划数的1.5倍划定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学校文化最低控制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音乐表演(演唱方向)、音乐表演(管弦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方向)、音乐表演(钢琴演奏方向)、音乐表演(现代音乐方向)、表演、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音乐剧方向)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四条 省外按结构分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2、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线上考生按文化成绩×70%+校考专业成绩×30%的综合分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省外按文化成绩录取的本科相关专业

  备注:

  2、各专业录取过程中,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将按照以下录取原则执行:

  (2)按结构分成绩排序录取的相关专业出现并列情况时取文化成绩高者。

  3、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按招生计划总数统一排序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八条 奖学金及助学金的评选、申请、发放,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艺术学院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艺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山东艺术学院长清校区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紫薇路6000号邮政编码:250300

  网址:http://www.sdca.edu.cn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山东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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