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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系四川省首批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为适应职业教育发展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探索高等教育多元化考试和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 结合我院办学实际情况,特制订2015年单独招生章程。

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招考分离”,规范考试、录取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40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招生计划680名,普通类招生计划580名,特长类招生计划140名。

(二)特长类项目与招生计划

序号特长类别特长项目科 类计划(人)备注
1体育篮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0男女不限
2足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3排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4网球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5健美操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6田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7径赛项目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8桥牌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9艺术器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30
10声乐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1舞蹈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2播音主持文理艺体中职兼收
13技能高技能中职50
14创新科技创新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
15写作写作文理艺体中职兼收5
合 计140

(一)招生对象

(二)报考条件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报考电脑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取得艺术类考生号的美术考生。普通类考生必须是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除满足第1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在市(州)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五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五名者,或省级(含)以上比赛名次者。

器乐、声乐、舞蹈:获得业余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比赛名次、或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奖励者。

(3)高技能

(4)科技创新

(5)写作

3、 免试考生

4、退伍军人

(三)网上报名和材料打印装订

2、考生在报名时,从普通类、中职类、特长类中,选择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4、技能类考生只能填报与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相一致的专业。

6、报名信息提交完成后,打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以及诚信签名。

8、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按顺序装订在一起。

1、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于2015年3月1-31日在网上(单独招生系统)交纳130元报名考试费(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

(五)考试手续办理

2、核准名单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到校办理考试手续。

4、所有考生于2015年4月10日到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报到现场,凭《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考生诚信承诺书》装订材料和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考试费收费票据。

6、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成功且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即使不到学院办理考试手续,报名考试费也一律不予退还。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二)考核科目及时间地点安排

类别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特长测试技能测试
普通类9:00-11:3013:00-20:00//
中职类9:00-11:3013:00-20:00/13:00-20:00
特长类 (普高生)9:00-11:30/13:00-20:00/
特长类 (中职生)9:00-11:3013:00-20:0013:00-20:00/

(三)文化考试

(四)综合素质测试

(五)特长测试

(六)技能测试

(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八)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五、成绩评定

(二)所有考生均不能享受任何加分。

六、录取

(二)学院根据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结合计划公布情况,划定普通类控制线,技能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特长类按类别分别划定控制线。

(四)退伍军人考生达到所报专业控制线的,在总计划的1%范围内直接优先录取到所报考专业。

(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学院按照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及计划类别。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八)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被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十)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一)2015年3月1日至3月29日24:00,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scvtc.com)上的单独招生系统报名。

(三)2015年4月2日,学院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五) 2015年4月10日,在公布的核准名单内且网上交费成功的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领取准考证和交费收据并熟悉考场。

(七)2015年4月15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九)2015年4月18日,学院在招生就业网站上公布录取控制线。

(十一)2015年4月26-27日,对因公示考生放弃录取而产生的缺额进行网上志愿征集和补录。

八、相关事宜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四)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九、郑重申明

(二)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

十、本章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电话: 0825-2290000 传真:0825-2290006 邮政编码:629000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scvtc.com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新浪微博公众帐号: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办

招生就业处

201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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