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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2、我校代码:14086

  4、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四川省第一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四川省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学制三年。

  6、联系方式:

  传真:028-85769752

  E-mail: 2430001800@qq.com

  二、录取规则:

  2、院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各省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录取;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我校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时,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满额专业。学校不拒收补填志愿的合格考生。

  4、艺体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

  (2)、艺体类专业录取原则:

  5、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7、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9、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学校设立有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等奖助项目,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奖助比例占在校生规模的30%;除此之外学校对贫困学生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可按教育部规定办理助学贷款。

  学生在规定时间修满规定学分且考试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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