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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二、校址

  东 校区: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浦东大道 路 2598 号

  西 校区: 上海 市 徐汇 区 凯旋 路 2050 号

  □ 本科 □ √ 高职 □ 专科

  □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高等专科学校 □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招收 300 名上海市应届“三校”毕业生。其中: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 45 名;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专业 30 名;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 60 名;

  上述计划中 2 名招收复员退伍军人。

  限考英语。

  《物流管理(口岸物流网络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保险与公估)》、《民航商务》五专业男女兼收,不限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专业要求身高不低于 165 厘米、双裸视不低于 4.9 、无色弱、色盲。

  《航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要求 身高不低于 165厘米 ,矫正视力不低于 4.8 且镜片度数不大于 500 度,无色弱、色盲、无 HAA 阳性。

  九、录取规则

  ( 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按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 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

  (二)加分条件:

  (二)技能竞赛获奖加分,学院按下述表格内容执行。加分项目须同报考专业相关 。

加分项目 分值 颁证机构
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获奖者 20 教育部授权的组委会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18 上海市教委 市劳动和社保局 市教育发展基金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二等奖获得者 14
上海市“星光计划”技能比赛三等奖获得者 10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 15 上海市教委

  (四)加分计入考试录取总分。

  1 )招生考试阅卷结束后,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和报考情况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 )符合学院加分政策的相关分数计入录取成绩总分进行录取;

  5 )一志愿考生录取后,自主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情况下,依次录取二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二志愿考生和调剂志愿考生按所考文化科目的平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复员退 伍军人 按 上述规则单列录取 。

  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 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专科毕业证书

  021-56996297

  56998357

  http:// www.scp.edu.cn

  学院设立帮困基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贷款贴息,学院还建立学费减免和奖学金制度、组织开展勤工助学等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2009 年我院部分专业依法自主招生考试科目如下:

  2 、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按各专业相对应的初等职业资格鉴定内容进行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应会)和专业理论知识测试(应知)二个部份,满分均为 15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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