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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文理学院(英文:SichuanUniversityofArtsandScience)

  三、办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塔石路中段519号

  五、录取规则

  (二)录取档案按1:1.2的比例调阅,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四)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2.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美术教育[专科]、广告设计与制作[专科]、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专科])、音乐舞蹈类(音乐学及方向、音乐教育及方向[专科])、体育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教育[专科])、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五)身体健康状况及身高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舞蹈类(音乐学[音乐舞蹈]、音乐教育[音乐舞蹈,专科])专业原则上限身高:男1.68米以上,女1.58米以上,肢体无残疾;其他专业无特殊要求。

  六、收费:按“学分制”标准收取学杂费。学杂费收取严格执行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向学生公示。

  八、学院负责处理录取中的遗留问题,并对有关情况予以查询和说明。

  网址:http://zjc.sasu.cn

  邮编:6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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