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7年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7年全日制学历教育普通高考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地址邮编: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大道海洋生物科技园区泉州海洋职业学院(邮编362700)

  第七条 概况: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坐落在著名侨乡、东亚文化之都、中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泉州市。北朝泉州湾,西邻国家一类口岸——石湖港,东靠国家级中心渔港——祥芝港。学院累计已投资超过5亿元。学院设有航海系、轮机系、人文系、艺术体育系、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船员培训中心和渔民培训中心等教学单位,开设18个专业,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海洋工程技术等四个专业为政府财政重点支持专业,从2016年起录取以上四个专业的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每年可获得6000元政府财政补贴。办学以来,学院已为社会培养了5届学生,累计培训各类职务船员和远洋渔民超过10000人次。学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工程技术为海军直招士官专业,每年都有几十名优秀毕业生被海军部队直招为现役士官。2016年被部队直招为士官的数量超过整个泉州地区的50%;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荣获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2017年荣获省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2010年获国家海事局有关船长、轮机长、大副、大管轮等船员培训资质,2011年被泉州海事局授予“船员适任评估示范点”称号,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连续多年被福建海事局评定为A级。2014年通过福建省教育厅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5年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轮驱动”素质教育模式荣获福建省校园文化建设三等奖。2016年2月,《中国教育报》以“泉州海洋职业学院:在感恩中磨练职业品质”为题专题报道学院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恩教育。2016年4月获批国家一级远洋渔业等职务船员培训资质,并被确定为福建省首批“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试点单位。2016年6月学院荣获“2013-2015年度石狮市文明学校”称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所学专业要求的全部内容,德智体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条 航海技术专业培养具有海洋船舶驾驶、船舶运输管理等方面知识,能胜任国内外海洋运输企业海洋船舶驾驶和营运管理工作,符合《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STCW公约)和国家海船船员标准要求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十二条 船舶工程技术专业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掌握现代造船知识,具有一定现代船体制造、检测、维修和管理等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十四条 港口与航运管理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航运物流管理知识和技能的、能胜任在国际航运、外轮理货、船代、货代、外贸进出口、物流等公司从事业务管理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十六条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培养具有系统掌握现代的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企业综合管理的基本素养和操作能力,掌握良好的专业技能、外语基础、具有较高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良好的学习能力、应变能力、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工作能力的优秀的涉外企业和机构的管理型人才。

  第十八条 社会体育专业培养具有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知识与技能,能在社会体育领域中从事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咨询指导、经营开发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十条 旅游管理专业培养学生的社会适应性,教育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提高学习能力,学会交流沟通和团队协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十二条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培养满足STCW78/95公约和邮轮适任标准的要求,具备从事国际邮轮乘务和高星级酒店管理工作的基本服务技能和英语应用能力,能胜任国际豪华邮轮、高星级酒店餐饮、客舱(客房)、酒吧、前台等岗位管理与服务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十四条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道德修养,了解旅客心理、熟悉铁路乘务规章制度和组织管理基本知识,熟练掌握铁路乘务特别是高铁乘务的基本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具有较强服务意识,较强的管理、协调和灵活应变能力、较高的英语口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为旅客提供高品位、高质量的服务的具有务实创新精神和终生学习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二十六条 财务管理主要培养掌握现代财务信息管理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综合职业能力,满足社会对高层次、高素质、现代化、信息化财务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适应各行业财务信息管理需要的第一线高级技术性应用型人才。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二十九条 学院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三十三条 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进档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单科成绩优秀者。录取规则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十五条 报考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考生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相关要求,满足以下条件:无色盲色弱、四肢无残缺、身高1.65米以上,报考航海技术的考生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4.7,报考轮机工程技术的考生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4.6

  第三十六条 学院各专业学费因为调整待物价局审批后确定,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六人间标准空调房宿舍)。

  第八章 资助体系

  第九章 考生奖励政策

  (1)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上的考生报读我院奖励5000元;

  (奖励采用减免学费的方式,平均分三年实施)

  第四十条 本章程由泉州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发展处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学院联系方式:

  邮编:362700

  招生监督电话:0595- 83067682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qztmi.cn

  招生QQ:813486821

  微信:泉州海洋学院 微信号:QZVCOO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2017年高考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