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海洋职业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 高考招生 >

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2009年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

  第五条 地址邮编: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362700

  第七条 招生科类: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招收理工科类考生,船舶工程技术专业招收理工科类考生和机械类高职单招生,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招收理工科类考生和电子、电气类高职单招生,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专业招收理工科类考生和文史科类考生。

  第三章 专业介绍

  第十条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符合“STCW78/95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标准要求,能胜任现代化船舶机电设备操作、维护、管理,能适应船舶电子电气工程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十二条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培养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电气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能胜任生产第一线各种电气控制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生产监督管理、产品改造、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四章 招生机构

  第十五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检查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根据考生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与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单科成绩优秀者。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第一志愿专业安排专业,若第一专业已满,则根据二、三、四…志愿专业依顺序安排。对于未被报考专业录取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挡。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方面,依照省招办的加分录取政策录取。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身高1.65米以上、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报考航海技术的考生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5.0,报考轮机工程技术的考生要求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身体条件要求执行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院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修读《大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09]211号),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的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400元/生﹒学年(四人间标准宿舍)。

  第八章 资助体系

  第二十七条 学院设立学年奖学金,对于学年考核优秀的学生按《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给予最高3000元的奖励。

  第二十九条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贫困生资助的相关规定评定国家助学金,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经济补助。

  第三十一条 对于符合学院学费减免条件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院将根据规定酌情减免部分学费。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相关规定不符之处,以国家规定为准。

  地址:福建省石狮市祥芝镇石狮大道

  招生热线:0595-83858888

  传真:0595-88983160

  网址:www.qztmi.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泉州泰山航海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