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保证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门的规定,结合本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名称: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邮政编码:810012
第四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五条 设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规定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必须是在相应批次报考我院专业且政审合格、体检合格、高考成绩符合所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第七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4.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考生,按省招委会规定执行。
6.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贷学金
1.普通高职(专科)建筑类和通信类专业学费3200元/人、学年。
3.住宿费按不同条件,收费标准分别为600-1200元/人、学年。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3.学院设有“小岛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元。
5.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学期奖学金,分甲、乙等,奖励面占班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9.针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行求职补贴政策,每人一次性补贴900元。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256346
第七章 附则
201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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