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二条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4年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考试管理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学院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第二章 办学性质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1.总原则为根据考生志愿及本院招生计划、省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对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对招生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7.对口高职考生必须是与我院建筑类或通信类专业相同的中职层次学历毕业生,通过省招办组织的文化课与我院命题的专业课的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后经过省招办择优录取到我院对应专业。
9.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八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青海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如有变动,依据当年省发改委物价核定标准为准。
2.五年制高职各专业学费2900元/人、学年。
第九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2.学院设有“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4.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对高职(专科)学生分三个档次,资助额分别为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中职学生资助额为每人每年1500元。
6.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学期奖学金,分甲、乙等,奖励面占班级人数的15%,甲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300元,乙等奖学金每人每学期200元。
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0.针对三江源地区的中职学生国家实行三江源奖补政策,在校生一、二年级每人每学年享受6500元,三年级学生每人每学年享受5500元。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71—6256346
E_mail:qhjyxgc@163.com
第十二条 本章程于2006年开始实施,适用于全日制普通高职招生工作。自通过之日起执行,后逐年修订,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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