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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北大学(原华北工学院),英文名称:“North University of China”。院校代码:10110。办学性质:公办。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办学形式:全日制。中北大学校本部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中北大学(朔州校区)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开发区长宁街3号。

  第三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六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总数,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省级招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且在本校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投档方式接收档案。

  第十一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并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否则予以退档。江苏省对进档考生以“先分数后等级”方式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同时学校不开设藏语等少数民族语言教学。

  第十五条 美术类视觉传达设计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第五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北大学(朔州校区)2014年只面向山西省招生;由于条件受限,该校区无回民灶,请少数民族考生谨慎报考。

  中北大学“ 国际本科学术互认课程 ”项目2014年招生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只面向山西省招生,招生批次为二本B。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由中北大学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级招办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有关政策为准。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

  http://img.29nh.net/images/zhaoshengzhangcheng/6408.cn E-mail:zb@n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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