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验用搜捕犬采购单位选定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批准,对“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实验用搜捕犬采购单位选定项目”举行校内议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实验用搜捕犬,计划选定合格供应商(注:有效报名5家以上供应商的,选定合格供应商3家;有效报名5家及以下供应商的,选定合格供应商2家),要求具有正规工作犬饲养和销售资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文件一正两副,需装订成册。
9.厂商必须提供所要求的相关资质及检测报告。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7日至2021年4月11日16:00报名,报名方式:将要报名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信息发送至邮箱(zhanghaipeng0008@163.com)。
四、议标时间
2021年4月12日上午9:30,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议标。
五、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装备资产处 张海鹏024-86982925
特此公告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装备资产处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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