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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2.学院代码:10175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6.办学形式:全日制

  警犬技术专业的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1.语种: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四、就业说明

  五、收、退费等说明

  2. 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理科类专业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文理不分的省份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3)政治条件中除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按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并适于做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国内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下表:

  2. 志愿录取办法:

  (2)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个别省份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公安部审批,学校招生办公室与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各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我校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1)录取专业原则上满足高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 联系电话及网址:

  联系电话:024-86982243 

  电子信箱:zhaosheng@ccpc.edu.cn

  邮编: 110035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系)

  传真:024-86547171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网址:http://www.jqxx.net

  1.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 因学校处于办学模式改革之中,故学校对今年所招新生不负责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问题,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在学校学习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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