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疫情防控综合检查督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辽宁省各级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健康安全,12月29日,党委书记、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东升,党委副书记、院长、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郝宏奎和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党政办公室、宣传处、工会、学生处、后勤工作处、保卫处、图书馆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检查督导。
在塔湾校区和白山路校区,学校领导分别对校门、快递点、浴池、临时工作接待区、卫生所(医务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图书馆等防控重点区域进行了检查督导,认真听取了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详细了解近期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关心询问两校区布控防护、人员管控、物资储备、服务保障和学生复习备考、就餐洗浴、疾病防治等情况,并向坚守抗疫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教职员工表示慰问和感谢。
在检查督导过程中,学校领导组织现场办公,对个别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学校领导指出,近期沈阳、大连等地连续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校属各单位(部门)和全校师生要切实提高对疫情防控工作长期性、复杂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公安部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逐级压实责任,牢牢守住防线,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的攻坚战、冲刺战。一要加强信息排查汇总。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准确掌握师生健康情况底数并落实好相应预案。二要强化校园消杀防护。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快递点等重点场所区域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三要做好在校师生管理服务。将即日起至1月10日作为关键期,加强在校师生的防疫和生活保障。四要实行严格的封闭管理。对一切进校人员和车辆加大安检力度,坚持做好“验证、扫码、测温”等工作,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入校,将进校人员控制到最低限度。五要增强师生防护意识。加强学生的自我防护,引导师生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习惯。六要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以人为本的防控措施,引导师生树立责任意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定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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