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诺丁汉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高考招生 >

宁波诺丁汉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高校名称:宁波诺丁汉大学 国标码:16301 浙江省代码:0182

  颁发证书:1)英国诺丁汉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经中国教育部验证与英国诺丁汉大学本部文凭完全相同)

  第二条 宁波诺丁汉大学2013年获准在浙江、北京、上海、陕西、海南、江苏、四川、天津、辽宁、黑龙江、湖南、山东、山西、福建、湖北、重庆、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广西、贵州、云南、甘肃、内蒙古、吉林、新疆、宁夏二十八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第一批次统一招生。201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四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学校还设有招生委员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确立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提前单独招生(仅限于浙江省)。高考选拔招生以文化考试作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择优录取。提前单独招生的有关录取规则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宁波诺丁汉大学2013年本科提前单独招生方案》为准。学校通过高考录取和提前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具有相同的身份,他们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教学与生活待遇。本章程的录取规则是针对高考选拔方式而制定的。

  第七条 为了便于全英语教学,学校录取新生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并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50分)不低于115分,报考英语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20分。江苏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满分120分)不低于90分,报考英语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2分。海南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满分900)不低于630分。对于考前及估分填报志愿的省市,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15分,报考英语专业的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120分。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无其他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如出现某一省市生源良好而另一省市生源不足的情况时, 宁波诺丁汉大学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 将某些省市的剩余名额调配至另一些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第十三条 具体录取方式如下:

  (2)对已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执行相关的投档规定,实行 “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在高考总分相同的前提下,我校将按考生的英语单科分数进行排序。

  (4)我校不设专业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六条 学生进校后,结合教学资源、高中文理分科的区别以及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语言课程成绩,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转专业具体政策请参看学校官方网站上的《宁波诺丁汉大学2013年本科学生转专业政策》。

首页 1 [2] 下一页 尾页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宁波诺丁汉大学2013年本科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