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工作按照“依法治招、按章招生”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指导思想和录取原则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于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第五条 学院充分发挥综合性院校多学科结合、相互渗透的办学优势,不断深化以学分制为基础平台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和监督机制,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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