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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院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民办普通类高等院校

  校址: 福建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铁路北街128号

  录取规则:

  2、学校志愿按“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学校一志愿不满时,方接受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依据当地考试院相关政策执行。

  3、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专业志愿按“分数级差”的方式录取,第一至第二专业志愿级差分为2分,第二至第六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分均为1,末专业志愿与服从专业调剂志愿之间的级差分为1。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逐一进行专业排序,直到分出差异为止。

  5、我校各专业选考科目组要求及录取信息以当地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其他说明:

  2.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毕业须参加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达到学校要求,方可授予学士学位。

  4.全校各专业学生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加权平均成绩85分)以上,可根据本人兴趣和意愿申请转至相关专业。(转专业办法详见学院网站http://hs.njue.edu.cn)

  招生咨询方式:

  0511-87762151、87762095、87762092、8776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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