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主页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132070500000210

  高校代码:13980(国标代码)

  高校性质:普通全日制民办本科

  校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第一条 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并接受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院成立于1999年,是江苏省第一批设立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为独立学院。学院自创办以来,依托母体学校南京医科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做出了显著的成绩。

  第六条 学院于2013年迁至江苏省连云港市办学。学院校园占地面积500亩,规划建筑面积19.97万余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先进。图书馆有馆舍面积约1.3万多平方米。现有馆藏资源总量75万余册,其中中外文图书33万余册;合订本期刊1.3万册; 电子图书40.6万余册;中外文报刊700余种;2000多集基础医学、护理学、药学、管理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频资料。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杜绝不正之风,学院成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教育部与省、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相关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第六章 新生入学及其他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学院设有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当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2、招生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4、E-mail:kdzjb@njmu.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凡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春晖路88号

  咨询电话:0518-80689550

  网 址:http://kdc.njmu.edu.cn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省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