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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为做好我校200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于198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隶属教育部,是在东北大学统一规划和管理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东北大学的组成部分。1996年秦皇岛分校作为“东北大学‘211工程’建设子项目”,进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行列。注册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143号,学校代码:19145。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条 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为止;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八条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有国家和考生所在省规定的政策加分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第十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二条 江苏考生选测科目为物理,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物理为B+,其他选测为B,必测为4C。进档后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法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以学校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十五条 家庭困难的新生,可持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的证明,入学后按照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助学贷款。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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