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文件精神,强化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在培养创新人才、提高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重要作用,现将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学业助学金,奖助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二、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无违纪行为;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各级各类学生活动,
表现良好。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2021年10月28日—10月31日,学院制定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学院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于11月1日前将纸质版上交学生工作部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2、11月1日—11月9日,研究生本人填写《2021年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正反打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后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3、11月10日前,学院将《2021年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一式一份),连同拟获奖研究生《2021年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报送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科。
4、11月11日—11月19日,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公示。
四、相关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组织评审工作,根据《东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农学字〔2017〕14号)的相关要求,制定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细则须由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术论文、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等组成,避免简单地以“唯学习成绩论”“唯科研成果论”。评审细则未制定前,不得提前收集学生成果。
2、各学院上交的各项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富林55191515
电子邮箱:yanjiusheng@neau.edu.cn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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