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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华北电力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Electric Power University。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校部设在北京,分设保定校区,两地实行实质性一体化管理。部标代码为:北京校部10054、保定校区10079。办学性质: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

  第四条 华北电力大学专业设置齐全,教学、科研条件完备,博士、硕士与本科教育层次兼备,已基本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相结合的、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目前,学校有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0个博士点专业(其中,电气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5个学科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23个硕士点专业、58个本科专业。学校拥有MBA和工程硕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贯彻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北京校部

  电话:010-61773377 61773020(传真)

  E-mail:zsb@ncepu.edu.cn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华电路689号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招生办

  电话:0312-7523164 0312-7525336(传真)

  E-mail:ncepu_z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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