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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2校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邮政编码:315800

  4办学层次:高职

  6录取规则: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查出体检不符合高考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报考涉外旅游专业的考生男生要求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要求身高1.58米以上。

  A、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6)计划调整: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计划主管部门及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学费标准:乐器制造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为7800元/年,其他专业为6000元/年。

  证书种类:高职(大专学历)。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1)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2)传真:0574-86891320

  邮政编码:315800

  (5)院校网址:http://www.nbptweb.net

  2011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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