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法学家、翻译家潘同龙教授逝世
南开新闻网讯(记者戚文)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知名法学家、翻译家,改革开放后南开大学法学教育的重要开拓者,原南开大学法学系首任系主任、原天津仲裁委员会主任,南开法学资深教授潘同龙先生于2021年9月5日17时4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因病逝世,享年92岁。
潘同龙先生1930年4月12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1949年7月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他精通俄、英、法三门外语,合译出版《苏维埃继承法》《美国中央政权机关》《国家和法的理论》《苏联法律辞典》等译著,在《政法译丛》发表多篇译文。
1961年7月,潘同龙先生调入南开大学外文系,先后担任俄苏文学研究室副主任、主任。期间,翻译、合译或校对出版了高尔基的小说《母亲》、苏联长篇历史小说《绝望》、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中短篇小说选》《18-19世纪俄国文艺批评史》、苏联小说《盾与剑》、英国小说《奇异的蒙古马》、自然科学史专著《化学的历史背景》、传记文学《世界化学家传记》等,校对出版苏联电影剧本《列宁在1918》等。
1980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系。1981年,潘同龙先生由外文系调入法学系,担任首任系主任。在法学系初建和面临困难的历史阶段,他积极组织推进法学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推动法学系发展壮大,为南开法学学科的建设发展付出了极大的努力。他长期从事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工作,主编、审定或参加编写了《经济法》《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海事法》《侵权行为法》等教材,讲授国际私法、香港法、国际贸易法、涉外经济法等课程,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法治人才。
潘同龙先生曾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研究顾问、天津市“八五”社科规划委员会法学组组长、天津仲裁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为天津法学学科发展和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1993年4月离休后,仍然长期担任天津仲裁委员会主任。
潘同龙先生逝世后,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天津市司法局,天津市法学会、天津仲裁委员会和一些兄弟法学院发来唁电唁函,或以不同形式悼念潘先生。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潘先生生前友好、大批校友通过不同形式对先生表达怀念,对先生的逝世表示哀悼。南开大学法学院师生以多种形式怀念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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