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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满洲里市北邻俄罗斯,西连蒙古国,素有“亚洲之窗”的美誉,曾荣获“全国文明口岸”、“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文明城市”、“中国魅力城市”等称号。满洲里城市充满俄罗斯风格,异国情调浓郁,到处可见在此经商、旅游、购物、休闲的俄罗斯人,是一座独领中俄蒙三国风情,中西文化交融的城市。2010年又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对外开放力度进一步加强。

  学院占地面积200万平方米,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学大楼、完善的体育运动设施、标准公寓式学生宿舍等设施,配备新闻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同声传译室、金融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校园内碧草如茵、繁花似锦,是莘莘学子求学致知的理想之地。

  院校名称: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院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 制:三年

  录取规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安排专业。

  7、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9、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办学地点:内蒙古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电子邮件:mzleyzyxy@126.com

  邮编:02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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