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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以及《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制定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拥有新闻实验室、语音实验室、同声传译室、金融实验室、计算机实验室和电子图书阅览室等现代化教学科研设施。2010年应用俄语、对外汉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等四个专业计划招生200人。

  学院突出国际化办学特色,实行"俄语+专业"办学模式,学生修完学业后,选派赴俄罗斯进行本科学习。学院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办学理念,以国际、国内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具有必要理论知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人数 学制 科类 备注
02 旅游管理 50人 3年 普文
04 应用俄语 60人 3年 普文
05 对外汉语 40人 3年 普文 外语开设俄语
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人 3年 普理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规定的调档比例执行。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5、依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并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安排专业。  6、不限定男女比例,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录取结果通过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8、学院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9、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电子邮件:mzleyzyxy@126.com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解释权归内蒙古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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