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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

  三、学校性质:省属公办;学制:三年;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习形式:全日制。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3、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5、已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文化课考试,并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教委、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1999]32号文件及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32号文件批准,我校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七、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对贫困生学校可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九、联系方式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电话:0453—6595204659640565918326595104

  网址:www.mdjdx.cn

  十、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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