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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部标代码为13639),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五条 考生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录取。

  第七条 录取时,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九条 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或顺序志愿录取。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省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志愿不满,可接受征求志愿考生。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的省份,若第一志愿不满,则接受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

  第十一条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及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予以正常录取。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学生修完学院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实行全国网上电子注册;符合我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五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2013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院网站http://www.lzls.gxut.edu.cn了解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772-3517066 3516196 传 真:0772-3517066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新柳大道 邮政编码:54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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