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主页

2017年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是由兰州理工大学与深圳市华育昌国际科教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制四年。2004年2月被国家教育部首批确认为“独立学院”。2010年7月被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授予“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称号。2015年被列为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

  学院依托兰州理工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和优越的教育资源以及深圳市华育昌国际科教开发有限公司在科教资源开发和研究方面的综合优势,构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狠抓教学质量,注重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形成了部分重点大学委托培养、校企联合培养等多种培养模式,并与台湾多所院校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院接受兰州理工大学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同时成立学院纪检监察领导小组,全面监督检查招生过程中各项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采取网上远程录取方式,男女比例不限,不区分应届生和往届生,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只参考相关科目成绩。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院其他专业不限制应试语种,但学生入学后大学外语课程仅安排英语教学。

  第十五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lutcte.cn查询。有关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网上查询。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予以退回。

  第十八条 院长奖学金 10000元/人·年

  1.学院一等奖学金 3000元/人·年

  3.学院三等奖学金 1000元/人·年

  按照国家政策,学院学生享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2.传 真:0931—2866679

  4.邮政编码:730050

  6. E­—mail:jsgcxyzb@ lutcte.cn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由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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