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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二西路39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比例为1%,艺术类预留计划5%。在使用预留计划时,我校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4、男生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名称

  科类

  030101K

  四年

  法学

  汉语言文学

  文史

  050201

  四年

  文学

  日语

  文史/理工

  050301

  四年

  文学

  广告学

  文史

  080901

  四年

  工学

  会计学

  文史/理工

  120501

  四年

  管理学

  旅游管理

  文史/理工

  130502

  四年

  艺术学

  环境设计

  艺文/艺理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图书馆学15000元/学年;新闻学、法学、广告学、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会计学、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6000元/学年;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18000元/学年。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①国家、省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人/年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500元/人/年。

  ④勤工助学、助学贷款

  六、录取规则

  (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三)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辽宁省: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艺术类在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五)执行省招考委有关加、降分及优先录取的规定。

   普通类:文科专业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专业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其中外语类文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外语类理科专业依次按照外语、数学、语文成绩排序。

  (七)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成绩须90分以上。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查,复试、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试、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日语专业学生入学后学院 “零起点”教学。

  联系电话:024-31679608

  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二西路39号

  邮政编码:110167

  学院网址:http://www.lshhxy.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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