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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总则

  二、 学院基本情况

  2、校址(办学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110161)

  4、办学层次: 专科(高职)

  6、办学形式: 全日制

  三、招生计划

  2、所有招生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2014年专业设置情况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
560501建筑工程管理三年  
560701房地产经营与估价三年  
560701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纪)三年
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  
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三年
620103金融管理与实务三年
620202财务信息管理三年
620204会计电算化三年  
620204会计电算化(金融会计)三年  
620205会计与统计核算三年  
620305国际商务三年  
620305国际商务(报关与外销)三年  
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三年  
620504连锁经营管理三年  
620505物流管理三年  
620505物流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三年  
640101旅游管理三年  
650102社区管理与服务三年  
650204人力资源管理三年  
660108商务英语三年  
690104法律事务三年  
620405电子商务三年
660112文秘(商务文秘)三年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1、建筑工程管理学费为每生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每生4000元/学年。

  3、教材费每生每学年预收3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七、助学贷款及奖助学办法

  2、奖学金及助学金:学院面向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级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

  1、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制定的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凡被我院录取新生须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报到。对于未能按期报到且未向院招生办请假者,学院将在规定入学时间一周后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

  联系电话:(024)88496619  88496668(传真)

  电子邮箱:lnsmzyxy@163.com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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