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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轻工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是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大连地区唯一一所省属公办、辽宁省及东北地区唯一一所以轻工为主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大连。

  1、学校全称: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5、办学形式:全日制

  校园占地面积15.9253万平方米(约合238.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50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4平方米;生师比 20.2;专任教师总数 303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4.1 %;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3.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071.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7357.4元;图书41.3万册,生均图书59.9册。

  1、计划分配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有序、动态调整,稳步提升生源质量的原则。

  3、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018年我校招生专业(方向)共计32个,其中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二年制、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二年制、数控技术专业二年制、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二年制是与大连市轻工业学校和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3+2”对接。

  四、毕业证书说明

  五、收费情况说明

  我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住宿费收费标准为6人间900元/年·人,4人间1200元/年·人。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每年按10个月计费。

  (1)奖、助学金: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等奖助学金。校内奖学金(一等12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400元/年·人)。校内评审委员会根据《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手册》奖学金实施方案进行评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

  (3)其他资助方式: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

  1、调档比例

  艺术类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外省调取档案比例按该省录取文件规定执行。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

  (1)、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3)、空中乘务、服装表演、服装表演(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若不组织此类专业统考的省份则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5.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若通过本省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由高往低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艺术(文)依次按专业科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艺术(理)依次按专业科成绩、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往低录取;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1-66864822、66864899 、66864867

  邮政编码:116100

  辽宁轻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八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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