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新闻公告 >

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2020-10-13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新闻网

各相关学院:

为及时宣传高等学校重大科技成果,充分展示高校在我国科技创新方面的进展,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科技委”)决定继续开展“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评选工作,现将2020年度项目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1月2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和学部委员每人可推荐1项,不占用被推荐人所在组织推荐单位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亲笔签名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七届科技委委员、学部委员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推荐表》直接报被推荐人所在的组织推荐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由该部门通知被推荐人,按程序组织申报,并将《推荐表》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2.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一式2份。

3.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http://stmp.moe.edu.cn/)申报同时进行。

三、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10月21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海军13042637490

科研处

2020年10月13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关于推荐2020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