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企业微信APP办理入校入楼登记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各部门:
为确保2020年秋季返校复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指导要求,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就使用企业微信办理入校入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2020年8月22日起,全校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固定进校人员,进入校园、进入校内各楼宇时,均须使用企业微信APP进行扫码登记。
二、实施办法
(一)进入校园审批与登记
1.进入校园前,入校审批通过人员使用企业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学校大门二维码,并接受守卫人员的核验。
2.新增固定进校人员,校内各单位、各部门仍须按照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防控要求,按时进行入校人员申报,教职员工及其他固定进校人员,由人事处审批;学生统一由学生处负责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使用企业微信APP扫码登记进入校园。
3.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发放二维码,保卫处负责打印制作二维码,并对校门保安进行培训。
(二)进入校内楼宇审批与登记
1.进入校内各楼宇前,全校教职员工、学生需要使用企业微信“扫一扫”扫描楼宇二维码,并接受守卫人员的核验。
2.校内各楼宇二维码由网络信息中心发放,由各楼宇责任单位打印并放置于登记测温处,同时负责对各楼宇门卫人员进行培训。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门禁码要张贴足够数量,保证在校师生高效有序通行。
(三)相关说明
1.企业微信APP使用方法见附件1,各楼宇二维码见附件2。
2.无法加入企业微信的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填写附件3,统一报送至网络信息中心,联系人:于辰云,联系电话:56865128。
3.8月21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完成对教职员工、学生及其他固定进校人员的通知和培训,做好校门及各楼宇二维码打印、张贴,扫码、核验、登记培训;人事处、网络信息中心共同完成固定进校人员信息审核、录入等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
2020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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