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程2017-2019级学生补考(B考)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系、学生班级:
鉴于目前疫情尚未完全解除,学生近期不能返校,学校启动2017-2019级学生补考工作,现将具体安排及要求作如下说明。
一、补考学生名单及补考安排
2017-2019级学生补考(B考)名单及安排已发送到各学院教学秘书。
二、考试要求
1.关于考核形式
学校提倡各学院对考试课程的考核形式进行改革,与线上教学模式相适应。考试课可以利用考试系统进行线上考试,也可以结合课程内容积极尝试论文、专题讨论、口试、答辩等多种线上考核形式。各学院需根据考试课程自行确定考核方式,并由主考教师通知学生考核方式。
2.联系参加考试学生
对于5月21日尚未与老师取得联系的学生,本学院课程由学院内部协调,确保联系到每一位学生;跨学院课程,请主考教师上报尚未联系到的学生名单给本学院教学秘书,由本学院教学秘书转给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帮助联系。主动联系学生的要保留主动联系的痕迹。
3.考试过程中由主考教师负责发送试卷和回收试卷。
三、监考要求
1.预定考场(腾讯会议号)
按照附件分配的考场(附件已发给教学秘书),各学院需对本学院学生安排监考,每个考场安排1名监考。各学院监考人员需要在5月21日前预订腾讯会议号、提供电子邮箱并在考前至少一天通知考生,会议号由各学院汇总并于5月22日返给教务处教务科马楠。
2.监考教师工作职责
(1)考试开始前20分钟,监考按照考场名单检查考生证件。要求考生手持身份证与面部同框,面向监考机位,监考教师截图留存;
(2)考试过程中随时掌握考生在线情况,认定考生违纪需有清晰截图;
(3)监考教师需提供电子邮箱,并要求考生在考试结束10分钟内将试卷与考生本人的合照发到指定邮箱。
(4)同一时间段考两门课程的考生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监考可为其延长时间。
3.其他要求
采取面试、答辩或论文等方式考核的课程,各门课程的主考老师要通过一定的监控手段保证参加考试的学生是学生本人,教师对学生的监控手段不做统一要求。例如根据课程考试方式不同,教师可以录屏、截屏或要求学生录频、或者要求学生提供考试开始和结束时与试卷合照的照片、或者录制语音等。音视频材料建议以学号加序号作为文件名(例如1201010102-01,1201010102-02等)上传给主考老师,主考老师留存备查。
教务处
202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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