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辽宁师范大学 > 新闻公告 >

我校再获“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

2021-12-23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师范大学新闻网

近日,辽宁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对2021年度全省企业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扬的通报》,我校荣立“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这是我校自2019年以来,连续三年获此殊荣。保卫处处长刘宏兵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辽宁师范大学建校70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学校党委和行政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11355”平安辽师建设工作格局,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两个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以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重点,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为抓手,多次召开平安辽师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部署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创新性、创造性把校园安全稳定工作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围绕平安辽师建设深入开展“我为师生办实事”实践活动。《辽宁师范大学党史教育结出“平安”果》被光明日报、大连政法官微公众号报道,《辽宁师范大学学史力行办实事,共建平安展新篇》《平安辽师|安全我在岗,平安我守护》被大连政法官微、大连平安志愿者官微公众号报道。学校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加强警校互联,筹建了2个平安辽师校园警务室,打造校园安全绿色通道;依托平安辽师建设安防中心开展了校园交通专项整治,规范交通秩序,保障师生安全;密切联系国家安全机关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了国家安全、危化品管理、网络安全和“反诈防骗”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此外,学校还在疫情防控、大型活动管理、生产基建、自然灾害防治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的保障了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了教育教学秩序,为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成绩的取得,是省公安厅、大连市公安局对平安辽师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与充分肯定,也是对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担当善为的全体辽师人的鼓舞和激励。立足“十四五”,学校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建功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平安辽师建设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我校再获“全省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

相关推荐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