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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消防评估报告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20-12-03 0 新闻公告 来源:辽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新闻网

我校对消防评估报告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

项目编号

分包产品名称及清单

最高限价

XJ2020-31478

我校消防安全评估需通过专门的服务机构结合我校实际消防安全情况给予评估,让学校更清楚的了解存在的隐患,做到及时整改、提早预防。消防安全评估后需出具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对我校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餐饮中心,宿舍、行政办公楼、素质教育中心等公共场所的消防合法情况做出评估;

2、学校消防安全隐患及危险辨识;

3、学校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4、学校消防安全评估结果;

5、提出学校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等。

95000.-

本项目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 项目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日历天)。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具有良好的业绩及优良的售后服务,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

4.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联系电话)。

6.投标承诺函。

7.提供企业缴纳社保的证明(近六个月)。

8.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价格明细表,项目要求及投标文件响应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页面截取打印版本。

11.从事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三年以上。

12.投标企业需在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liaoning.gov.cn)“首页-供应商”中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请提供入库页面截取的打印版本。

四、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

2.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

2)依法评标、严格保密;

3)反对不正当竞争;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本项目投标文件可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也可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

(1)采用纸质邮寄形式递交:投标文件(1正,2副)须密封递交。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102号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处,梁老师(收),联系电话:024-89708437

(2)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加盖本单位印鉴的投标文件扫描件,同时准备一份WORD电子版,形成加密的RAR文件(文件过大的可分卷压缩),也可以发到邮箱:lncczbb@163.com。

2.开标时间30分钟前,请参与投标供应商将公司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手机号,且可加微信)发至邮箱,便于建立开标群。

3.开标过程:

(1)在开标前,采购人通过微信建立开标群,开标群由采购人工作小组及供应商代表组成。

(2)采购人工作小组成员及投标人群内签到,签到格式为:“XX公司XXX(姓名)已准备就绪”。

(3)采用电子版发送邮箱方式递交的,开标时由投标人提供文件密码给采购人。

(4)整个开标过程全程监控记录。

4.已领取项目文件将投标文件发送至邮箱的供应商,采购人承诺在项目开标前不进行邮件的开启,此过程全程监控记录。

5.投标前该项目组织现场踏勘,踏勘时间2020年 12 月8日9:30,集合地点: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门前(疫情期间,校园处于封闭状态,如需踏勘请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报名并进行身份报备)

联系人:邢老师

电话:13998827730

报名时间:8:30至16:00。未提前报名的供应商踏勘当日无法进入校内。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7.开标时间:2020年12月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六、采购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5号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08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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