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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95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7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60人,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1592万元,图书91.8万册。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语种不限。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五、收、退费说明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学校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5000元/学年;白川奖学金: 2000元/年.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助学具体措施:特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每年4000元,二等助学金每年2500元。学校可为部分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具体实施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1、调档比例:我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10%。其中辽宁省高职(专科) 的调档比例为100%。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除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高职(专科)批次外,我校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志愿级差为10分。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文科考生参考语文分数、理科考生参考数学分数)。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辽宁省高职(专科)实行分数优先原则。

  具体工作程序和日程安排按省招考办安排执行。

  (1)艺术类环境设计、绘画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本省统考合格标准。录取:按专业成绩的2倍加上文化课成绩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10分。

  7、.联系电话、网址:

  辽宁科技学院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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