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42号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6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32人,教学仪器设备值9226万元,图书60.5万册。
2008年招生计划总数3530人,其中面向省内招生2780人,面向外省招生750人。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抚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五、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相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6、艺术类录取原则:外语语种不限、不设最低分数线;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2+文化课成绩。
网址: http://www.ln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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