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主页

当前位置:首页 > 吕梁学院 > 高考招生 >

吕梁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吕梁学院普通高考招生、专升本招生、对口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吕梁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名称:吕梁学院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十条 办学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离石师范分校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文化路102号

  第十一条 吕梁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管理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录取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的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体检要求

  第十六条 录取办法

  2、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按分数择优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音乐、美术、体育专业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包括外语成绩)及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录取批次规定控制分数线以上,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专业成绩并列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对加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资格审查

  第七章 学历证书

  第八章 奖助办法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人:杨述平院长

  第二十五条 联系方式:

  0358-2274232(对口升学、专升本)

  3、学校网址:http://www.llhc.edu.cn

  5、汾阳师范分校电话:0358-7332347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吕梁学院。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大学门户 » 吕梁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相关推荐